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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清盼律师,涉外婚姻律师团队负责人,婚姻家庭首席律师、资深涉外婚姻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
执业理念:设身处地,恪尽职守,一切为委托人利益服务。
律师执业证号:11101199510523622
电子邮箱:13901064969@163.com
联系电话:86-13901064969;8610(010)-65288888转石清盼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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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问题内容-2017-3-26 7:08:11
 
 
问题内容:
标题
申讨抚养费
内容
你好,我和前夫在2012年庭前调解一份有关孩子抚养费的协议,上面写着他要每月支付1500,但只付了一年就逃回日本再也没有付过了,这种情况要怎么申讨?望回复。
解答内容:
回复
您好。这要看你们拿到的是什么法律文书,如果是中国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,您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;如果只是离婚协议,则只能先去法院起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