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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清盼律师,涉外婚姻律师团队负责人,婚姻家庭首席律师、资深涉外婚姻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
执业理念:设身处地,恪尽职守,一切为委托人利益服务。
律师执业证号:11101199510523622
电子邮箱:13901064969@163.com
联系电话:86-13901064969;8610(010)-65288888转石清盼律师
微信号:beijing_lawyer666;或13901064969
通讯地址: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-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
邮编:100006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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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问题内容-2017-6-30 22:10:40
 
 
问题内容:
标题
涉外婚姻影响国内财产吗?
内容
律师您好:
我是中国公民,准备和外籍华侨领证结婚,准备定居海外,保留中国国籍。想问一下,涉外婚姻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吗?婚后获得的国内财产算我自己的还是算夫妻双方的呢?婚后还可以用我自己的名义在国内买房子或者注册公司吗?
解答内容:
回复
1、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,至于是不是需要协议及公证,这要看你们双方的意愿;
2、婚后获得的财产,依据中国的法律,如果你们没有相关的协议,是被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的;
3、婚后,因为你保留了中国的国籍,是可以买房和注册公司的,当然是要在符合中国购房等相应的资格才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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